利宝鹏程万里海外学者保障计划

承保年龄:12至45周岁
点击阅读详细保险条款

|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人民币:元) 30万
基础款
50万
升级款
100万
尊崇款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 30万 50万 100万
急性病身故 / 5万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双倍赔付 30万 50万 100万
海外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 / / 10万
留学期间的非法拘禁及绑架(30天为限) 1000元/天 1000元/天 1000元/天
旅行紧急状态期间保障 10万 10万 10万
医疗保障
意外事故及突发疾病医疗费(每次事故免赔额200元) 30万 / /
意外事故及突发疾病医疗费(每次事故免赔额300元) / 70万 100万
食物中毒医疗费用 3,000 5,000 /
留学住院津贴(20天为限) 200元/天 200元/天 300元/天
传染病强制隔离安慰津贴(20天为限) 500元/天 500元/天 1000元/天
救援服务
紧急医疗转运和送返 50万 实际费用 实际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其中丧葬费用以20,000为限) 30万 50万 50万
慰问探望费用补偿 3万 5万 5万
个人财物保障
个人随身财物(不含手机、平板电脑及手提电脑,单件物品或每套行李限额为1,500元) 6,000 1万 1万
旅行证件遗失 5,000 1万 1万
银行卡盗刷(不适合未成年人) 5,000 1.5万 1.5万
旅行不便保障
旅行延误(每5小时赔偿300元) 900 1,200 1,200
留学不便
留学学业中断费用补偿 4万 8万 8万
留学缺课补偿 8,000 1万 1万
留学缺考补偿 5,000 1万 1万
其它保障
紧急替代卡手续费补偿 5,000 1万 /
紧急现金手续费补偿 2,000 5,000 /
个人责任保障
个人责任 50万 80万 100万
① 拨打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2008
② 准备证明保险事故的相关材料
③ 保险公司审核
④ 审核通过后10天内,赔款资金将支付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账户

Q: 准备去欧盟国家旅游,该如何选择合适的境外旅行保险呢?
A: 如果您去的是欧洲申根国家,拥有一份国际旅行保险是办理签证的前提。根据欧盟理事会的规定,办理申根国家签证需先投保境外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3万欧元,一般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必须是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险。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有类似的要求。

Q: 如果我没有在预订的时间出国或者我的签证没有通过审批,怎么办?
A: 如果您的出国时间发生了变化,您可以在保险起保前通知我们进行变更,我们将把您的保险生效日期调整到您出国的最新时间。 如果您取消了出国计划或者由于签证没有通过审批,您只要在保险起保前办理退保手续即可,我们将全额退还保费。

Q: 利宝国际旅行险可以保障跳伞、潜水、攀岩、滑雪等休闲娱乐性高风险运动吗?
A: 利宝国际旅行险中的豪华型及尊崇型计划,附加旅行户外运动保障,保障的各类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

Q: 什么是紧急救援服务?我该如何享有紧急救援服务?
A: 紧急救援服务是指一旦您在海外发生紧急情况,需要医疗转运和送返、医疗救助、慰问探访、未成年子女送返等紧急救援项目,您可以拨打我们的24小时国际热线:+86 10 8535 5960,告知您遇到的问题和您需要的帮助,我们的专业救援公司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与安排。

Q: 如果在海外旅行途中遇到了意外,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A: 这个您完全不用担心,当您在海外发生意外等情况需要紧急入院治疗,可以马上拨打我们的24小时国际热线:+86 10 8535 5960,我们将为您的住院治疗提供担保,并在合理费用范围内直接与医院或其他服务机构结算相关医疗费用,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Q: 什么是个人责任?哪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这种赔偿?
A: 个人责任是指由于您在旅行途中因个人责任导致第三方的身故或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时,我们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代替您向第三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还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律师费。特别提醒:未经得我们同意而私下承诺的赔偿费用,我们不予赔偿。

1、 本产品由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重庆、北京、浙江、广东、山东、四川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是全国(不含港澳台)。
2、 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12至45周岁。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的相应限额为限。
3、 本保险产品在理赔时须提供境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学习证明或境外高校访问学者相关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境外入学或高校访问学者的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以及夫妻另一方的境外学校入学通知书、学习证明或境外高校访问学者证明。
4、 本保险仅承保从中国大陆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 出发,前往境外目的地的全球旅行,但不承保被保险人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缅甸、北朝鲜、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及其他遭受联合国决议制裁、禁止、限制的国家或地区或遭受美国、英国、欧盟的贸易或经济制裁的国家或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5、 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2份(或以上)任何旅游险产品,则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
6、 未经保险人认可而支付的急诊室费用(Emergency Room)和救护车费用,保险人将按照当地一般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核定实际费用并予以赔付,但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安危或造成永久性残疾或留下永久性后遗症等情况不适用于本条款。请在就诊前拨打利宝24小时全球救援热线电话。
7、 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仔细阅读产品条款,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约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约定。如果您对包括保险条款在内的合同内容存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400 888 2008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收到保险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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