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出生后两周至 85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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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自由-星享境外旅行保障计划
|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人民币:元) | 30万 计划A |
50万 计划B |
60万 计划C |
100万 计划D |
意外保障 | ||||
意外身故、残疾 | 30万 | 50万 | 60万 | 100万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 | 10万 | 20万 | 30万 | 30万 |
自驾意外 | 10万 | 20万 | 30万 | 30万 |
急性病身故 | 1万 | 1.5万 | 2万 | 2万 |
绑架及非法拘禁(每天赔付3000元) | 1.2万 | 1.2万 | 1.2万 | 1.2万 |
医疗保障 | ||||
医疗费用(含门诊和住院,境内疾病医疗费用限额为3,000元,提供医疗直付服务) | 30万 | 35万 | 40万 | 40万 |
传染病强制隔离津贴(500元/天,30天为限) | 1.5万 | 1.5万 | 1.5万 | 1.5万 |
救援服务 | ||||
紧急医疗运送及送返 | 30万 | 50万 | 实际费用 | 实际费用 |
身故运返(其中丧葬慰问金以16,000元为限) | 20万 | 30万 | 实际费用 | 实际费用 |
家属慰问探访费用 | 5,000 | 8,000 | 1万 | 1万 |
海外救护车费用 | 300 | 500 | 800 | 800 |
未成年子女旅行送返费用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个人财物保障 | ||||
商业活动门票损失 | 1,000 | 2,000 | 3,000 | 3,000 |
旅行证件遗失 | 3,000 | 5,000 | 1万 | 1万 |
个人随身财物(手机及平板电脑除外,每件或每套行李限额1,000元) | 2,000 | 5,000 | 6,000 | 6,000 |
手机及平板电脑保障(单件物品限额为1000元) | 1,000 | 2,000 | 3,000 | 3,000 |
个人钱财损失 | 1,000 | 2,500 | 3,000 | 3,000 |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 2,000 | 3,000 | 5,000 | 5,000 |
旅行不便保障 | ||||
旅行变更 | 5,000 | 1万 | 1.5万 | 1.5万 |
旅行延误(每4小时赔偿300元) | 900 | 1,500 | 1,800 | 1,800 |
行李延误(每6小时赔偿500元) | 500 | 1,000 | 2,000 | 2,000 |
旅行保障自劢延期(不可抗力下) | 7天 | 7天 | 7天 | 7天 |
其它保障 | ||||
信用卡购物保障 | 1,000 | 2,000 | 3,000 | 3,000 |
个人责任保障 | ||||
个人及宠物责任 | 50万 | 80万 | 100万 | 100万 |
① 拨打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9-5507
② 准备证明保险事故的相关材料
③ 保险公司审核
④ 审核通过后10天内,赔款资金将支付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账户
Q: 本产品可以为未成年人购买吗?
A: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投保人必须是其父母或 监护人。
Q: 何为申根签证?
A: 申根签证(SchengenVisa):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它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
Q: 申根国家有哪些?
A: 目前正式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列支敦士登公国和瑞士。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
Q: 如何查询验证保单?
A: 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 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访问史带财险网址或拨打史带财险客户服务热40099-95507, 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1、 本保险计划所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相关事项均以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2014 版)》及其附加险条款为准。
2、 承保年龄为出生后两周至 85 周岁,以申请时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为准。71 至 85 周岁的被保险人, 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疾病身故保障”和“医疗费用保障”(包括 疾病及意外医疗)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 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10 至 17 周 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 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4、 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保壹份。
5、 若被保险人在任意渠道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份“意外身故、残疾保险”、“疾病身故”、“急性病身故”、 “猝死保险”、 “意外医药补偿保险”、“旅行医疗保险”、“意外每日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或“重大 疾病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6、 在任何情况下,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前往或途径索马里、利比亚、利比里亚、叙利亚、阿 富汗、南北苏丹、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中非、也门,巴勒斯坦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 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7、 扩展承保热门娱乐活动:骑马、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滑雪等。
8、 因乘坐泰国东方航空(航班代码:OX)导致的旅行延误、旅行取消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9、 本保险计划中公共交通工具中不包含邮(游)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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