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定惠保定期寿险

| 保险计划
保障期间 30年,至60岁,至65岁,至70岁
等待期 180天
免赔额
承保职业 1-4类
承保年龄 25~50周岁
保障条款 点击阅读详细保险条款
| 产品特点
① 拨打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5542
② 准备证明保险事故的相关材料
③ 保险公司审核
④ 审核通过后10天内,赔款资金将支付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账户

Q: 本产品犹豫期多长时间?
A: 本产品自电子保险合同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Q: 累计最高保额是多少?
A: 累积最高保额限制如下:投保年龄25-40周岁:北上广深≤150万;其它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100万;其它城市≤80万。投保年龄41-50周岁:北上广深≤100万;其它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60万;其它城市≤50万

Q: 本产品等待期是多久?
A: 本产品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为等待期。为确保您的权益,请认真阅读条款中关于等待期的内容。

Q: 续期保费怎么交?
A: 本产品首期保费在线实时支付。续期缴费为多年交费方式,一年后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Q: 纸质保单如何申请?
A: 百年人寿通过银盾保险在线销售保险产品的合同订立均采取电子保单形式,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纸质保单,请致电百年人寿全国统一客服专线(0411)95542申请。

Q: 如何进行保单验真?后期需要保全怎么操作?
A: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拨打百年人寿全国统一客服专线(0411)95542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或登录百年人寿官方网站、关注百年人寿微信公众号aeon95542进行保单验真及自助保全操作。无法自助申请的保全项目,请百年人寿开设的各分支机构柜面办理。若您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请随时拨打银盾保险客服电话 400-921-9290 /17321376740。

Q: 长期险投保后都会进行回访,百年人寿回访电话是多少?
A: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投保后进行在线回访确认或保单生效后接听百年人寿统一客服回访电话95542进行保单信息确认。

| 投保须知
1、 您购买的保险产品由百年人寿保险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大连、湖北、河北、辽宁、北京、河南、黑龙江、安徽、山东、江苏、四川、福建、陕西、内蒙古、吉林、江西、山西、浙江、广东和重庆等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如果您所在的地区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您也可以通过百年人寿全国统一客服专线(0411)95542进行业务查询。
2、 本产品承保25-50周岁,从事1-4类职业,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
3、 累积最高保额限制如下:投保年龄25-40周岁:北上广深≤150万;其它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青岛、大连、宁波、厦门)≤100万;其它城市≤80万。投保年龄41-50周岁:北上广深≤100万;其它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青岛、大连、宁波、厦门)≤60万;其它城市≤50万
4、 本产品自电子保险合同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5、 本产品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为等待期。为确保您的权益,请认真阅读条款中关于等待期的内容。
6、 请您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投保提示书》《转账授权书》《理赔申请书》,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详细了解,确认接受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了解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7、 投保时,本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保险金额及指定的受益人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本人知道仅可为本人投保,否则出险后无法顺利获得理赔。
8、 投保人应就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并就各项内容如实填写,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保险责任。
9、 本产品首期保费在线实时支付。续期缴费为多年交费方式,一年后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10、 百年人寿通过银盾保险在线销售保险产品的合同订立均采取电子保单形式,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纸质保单,请致电百年人寿全国统一客服专线(0411)95542申请。
11、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拨打百年人寿全国统一客服专线(0411)95542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或登录百年人寿官方网站(http://www.aeonlife.com.cn /)、关注百年人寿微信公众号aeon95542进行保单验真及自助保全操作。无法自助申请的保全项目,请百年人寿开设的各分支机构柜面办理。若您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请随时拨打银盾保险在线客服电话400-921-9290/ 17321376740。
12、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百年人寿会在保单生效后进行在线或电话回访。百年人寿全国统一客服回访显示号码为:95542。
13、 目前我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均已采用加密传输协议(https)或证书方式进行信息加密传输,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对涉及投保人的信息安全加以保障,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 特别告知
1、 本产品适用条款为《百年定惠保定期寿险条款》,报备文件编号为百保发[2018]279号。
2、 本产品承保25-50周岁,从事1-4类职业,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士。
3、 本产品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为等待期。为确保您的权益,请认真阅读条款中关于等待期的内容。
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百年人寿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百年人寿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百年人寿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百年人寿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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